四川居民夜间用电迎来新福利。8月27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明确自2025年8月1日起,在全省地方电网供区内,全面推行居民生活用电低谷时段电价政策。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将同步变更。
该政策主要面向执行“一户一表”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值得注意的是,丰水期(6月—10月)低谷时段(23:00至次日07:00,下同)用电价格按照0.175元/千瓦时执行,枯、平水期(11月—次年5月)低谷时段用电价格按照0.2535元/千瓦时执行。低谷时段用电量将纳入阶梯电价范围计算,具体阶梯标准维持现行政策。
省发改委强调,此举旨在引导居民合理调整用电习惯,错峰用电,以增强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部分地方电网如因系统改造无法按时执行,也最迟应于9月1日起全面执行。
此外,通知明确,合表用户及执行合表电价的充电设施不执行上述居民生活用电低谷电价政策,仍按此前相关规定执行。要求要按规定优先将区域内低价电源用于保障居民用电,不足部分由国网四川电力按趸售价格予以保障;并按月报送执行情况,因执行低谷电价产生的损益纳入地方电网输配电价改革中统筹疏导。(赵蝶)
编辑:赵蝶